北城管发〔2018〕45号 签发人:龙川菊
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规范小区停车管理的通知
北流市城区各单位小区物业:
为加强我市停车管理,提升城市形象,迎合我市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避免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请各单位小区物业对所在小区及时进行自查,特别是小区地面露天广场与市政道路结合部区域,我局将不定时对在该区域内不在停车位内停车的车辆进行锁车。
对于个别迫切需在与市政道路结合部设置停车位的小区,请于2018年6月28日前将本小区新增停车位施划方案报我局审批,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批准施划(施划资金由小区自理)。
特此通知。
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