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的规定,经北流市新丰镇观南村大坡山组、北流市北流镇九代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申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并委托我局具体办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有关手续,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将位于新丰镇观南村大坡山组,北流镇九代村四亮塘组、山曲组2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拍卖主持单位为北流市国土资源局,并组织实施,协办单位为广西东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地块 范围 |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开发程度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拍 卖 起始价 (万元) |
BJ﹝2016﹞42号地块 |
新丰镇观南村大坡山组 |
见用地界址图 |
67800 |
总用地面积67800㎡,其中:总建设用地面积60406㎡(其中A地块16954㎡,B地块43452㎡);道路占地面积7394㎡;容积率:≥1.0且≤2.4;建筑密度:≤42%;绿地率: ≥15%。详见北住建规条〔2017〕6号文。 |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现状供地 |
2346 |
2346 |
BJ﹝2017﹞154号E地块 |
九代村四亮塘组、山曲组 |
见用地界址图 |
25626 |
总用地面积25626㎡;建设用地面积25416㎡;道路占地面积210㎡;容积率:≥1.0且≤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 ≥30%。详见北住建规条〔2017〕392号文。 |
住宅用地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70年 、 商服用地 40年 |
现状供地 |
800 |
1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