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的规定,经北流市新圩镇新圩村一组、北流市清水口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北流市塘岸镇长塘村11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申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并委托我局具体办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有关手续,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将位于新圩镇新圩村一组、清水口镇大罗村塘边组、塘岸镇长塘村11组的3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地块 范围 |
总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开发程度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拍 卖 起始价 (万元) |
BJ﹝2015﹞19号地块 |
新圩镇新圩村一组 |
见用地界址图 |
24564 |
总用地面积24564㎡,建设用地面积23499㎡(其中A地块建设用地面积3890㎡,B地块建设用地面积7675㎡,C-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6682㎡,C-2地块建设用地面积5252㎡);道路占地面积1065㎡;容积率:≥1.5且≤3.2;建筑密度:≤55%;绿地率:≥10%。详见北住建规条〔2017〕13号文。 |
住宅用地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70年 、 商服用地 40年 |
现状供地 |
1058 |
1058 |
BJ﹝2016﹞97号地块 |
清水口镇大罗村塘边组 |
见用地界址图 |
17357 |
总用地面积17357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4609㎡;道路占地面积2748㎡;容积率:≥1.0且≤2.4;建筑密度:≤42%;绿地率: ≥15%;详见北住建规条〔2016〕238号文。 |
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现状供地 |
530 |
530 |
BJ﹝2016﹞105号A、B地块 |
塘岸镇长塘村11组 |
见用地界址图 |
32159 |
总用地面积32159平方米(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10402平方米,B地块用地面积2175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1987平方米(其中A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0316平方米,B地块建设用地面积21671平方米);道路占地面积172平方米(其中A地块道路占地面积86平方米,B地块道路占地面积86平方米);容积率:≥1.0且≤2.7;建筑密度:≤48%;绿地率:≥12%。详见北住建规条〔2017〕25号文。 |
住宅用地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70年 、 商服用地 40年 |
现状供地 |
1200 |
1200 |